南宁:法人单位二套房转让须获得产权证两年 南
更新时间:2021-02-23
今年5月,南宁市出台了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新政策,规假寓民家庭在南宁市区(不含武鸣区)已领有1套住房的,再次购置一般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%。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已占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条及以上未结清住房贷款记载,暂停向其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贸易性个人住房贷款。购房人在南宁市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。
义务编纂:张迪
此次宣布的告诉还提出严厉商品房销售治理。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预售许可,对外销售商品房时,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允许范畴内详细房号达成购房协定前,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用度。违背上述划定的,责令限期整改,澳门生肖彩资料网址,并暂停办理该名目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。(完)
新华社南宁9月23日电(记者向志强)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,进一步限度现房转让管理。规定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(不含武鸣区)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跟二手住房)的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。